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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答辩
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反驳异议理由的法律行为。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审进入初审公告后的三个月异议期时,一旦他人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程序将启动。

申请注册的商标已成为异议商标。即使已发布注册公告,注册公告也无效

(注:为按时出版商标公告,《商标注册公告》往往在异议期满前几天安排印刷版本。

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日期前几天甚至最后一天提出时,再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将出现异议和注册公告)。

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案件回顾


申请人基于下列事实和理由,依法对第63480965号“索菲斯”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异议答辩)


商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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