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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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事件与理由】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1683506号“春蕾液”商标
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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